根据学校要求,依据保卫处内相关规定,结合监控工作实际情况,为了构建人防、物防、技防“三位一体”模式,充分发挥监控报警中心“重在预防、及时发现、留存证据”的作用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值班要求
监控报警中心采取一日三班单岗、四人轮流三班循环运行模式。
1、早班:8:00-2:00,中班:2:00-10:00,夜班:10:00-次日8:00。
2、接班提前15分钟到岗,交班人员保持室内整洁,并向接班人员移交设备、工作日志、电话记录、未完成事项,接班人员认真核对交接事项。
3、接班人员接班后立即登录工号,巡视镜头,测试报警电话是否畅通,发现情况或接到报警后,及时通知岗位人员处置、做好记录,并告知办公室人员。
4、监控人员要做好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,遇设备掉线等异常情况,要及时通知办公室和维修人员,并认真填写维修统计表。
5、监控人员上班时间不得玩手机、上网,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,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监控中心。
6、监控人员不得迟到早退,临时有事要告知管理人员,直接班次顺延;有事需要提前三天请假。
7、监控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,任何时候不能向他人谈论和提供任何监控信息。
8、监控人员要求实时查看镜头,案件如需调取视频,严格按照《监控视频调阅申请表》执行。
二、奖惩制度
监控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,按照相关规定和处室安排认真上岗
1、一个月之内上班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,上班时间不认真、玩手机、上网、打电话满三次者,扣发当月工资一百元;屡次触犯,教育无效者,予以清退。
2、泄露监控资料者,一经发现,立即清退;造成严重损失者,追究法律责任。
3、工作认真的监控队员,优先评选先进,按规定给予奖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