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保证学院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,充分发挥其在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中技防功能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视频监控室由保卫处负责管理。
二、各单位调阅、查看监控影像资料,应填写《视频监控资料调阅审批表》,经保卫处领导审批后,派专人调阅。重大事件影像资料调阅查看,需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。
三、值班人员应爱护监控设备,严格按规程操作,确保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。保持监控室内卫生干净整洁,及时清除和擦试监控设备上的灰尘,禁止在监控室内抽烟、吃东西、堆放杂物等。
四、值班人员应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熟悉视频监控系统基本原理和技术要求,熟练掌握操作技能。禁止利用监控设备玩游戏、上网等。
五、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,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汇报,并通知巡逻保安员处理。
六、值班人员不得删除、散布监控影像资料、报警记录,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。
保 卫 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