暑假期间办理的身份证已发到户籍室,请各位办理者持白色领取条前来户籍室领取。同学代领的除领取条外,需携带本人和被代领人学生证。老师代领的请本系部开具介绍信并加盖公章。
上一篇:院纪委书记张兴邦同志“双节”前检查安全工作并慰问保卫工作人员 下一篇:2013届毕业生办理迁户手续须知